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学院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次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学校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及学校2023年职称评聘方案,现将学院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6月3日上午9:30
二、评议地点:土木工程学院北楼209会议室
三、评议程序:
1、申报人员进行述职和答辩,述职时间每人3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评委提2-3个问题。述职时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2、学院评议小组成员审阅申报人员材料并评议;
3、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统计票数;
4、宣布投票结果。
四、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现职称 |
申报职称 |
1 |
史慧媛 |
讲师 |
副教授 |
2 |
师文豪 |
讲师 |
副教授 |
3 |
刘迅 |
讲师 |
副教授 |
4 |
刘国建 |
讲师 |
副教授 |
5 |
刘聪 |
讲师 |
副教授 |
6 |
吴迪 |
讲师 |
副教授 |
7 |
吴静红 |
讲师 |
副教授 |
8 |
张吉 |
讲师 |
副教授 |
9 |
陆勇 |
讲师 |
副教授 |
10 |
陈登 |
讲师 |
副教授 |
11 |
姜玥 |
讲师 |
副教授 |
12 |
翟相华 |
讲师 |
副教授 |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答辩人员于答辩当日9:20前到土木工程学院212学术报告厅候场;
2、请参加答辩人员自行准备好答辩汇报稿件纸质版,进入候场室后需上交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3、学院评议结果将于学院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