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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1-20   浏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报考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在入学前须转至我校。

二、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贯彻择优录取、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三、招生名额与招生方向

我院2025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招生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招生导师

081400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01岩土体宏微观力学理论

蒋明镜

02地下空间利用与防护

朱大勇 陈育民

03海洋岩土工程

陈育民 姜朋明 蒋明镜

04岩土工程灾变

朱大勇 蒋明镜

结构工程

05钢结构理论及应用

孙国华 陈

赵宝成 唐柏鉴

06组合结构理论及应用

毛小勇 方有珍

孙国华 赵宝成

07古建加固与城市更新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9工程地震理论及应用

丁海平 刘启方

10结构抗火性能与设计

毛小勇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14智慧运维与管理

鑫 顾菊平 徐本连

15土木工程智能装备

朱其新 顾菊平 徐本连

四、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

满足学校要求的报考条件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申请-考核

在满足学校要求的报考条件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学术成果要求

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申请人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获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2. 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并在学生中排第一)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

4. 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排名第一);

5. 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五、材料提交

(一)材料内容

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报名成功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 学校要求的材料提交中的1-8(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 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获奖证书及其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其中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同时提供论文检索证明;

3.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TOEFLGREIELTSCET-6CET-4等成绩单);

4. 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二)材料提交

1. 材料提交方式:材料提交按上述所列材料内容顺序排序,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务必保持一致。纸质版材料要求按序整理,制定目录,装订成册,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大学江枫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刘老师收,邮编215011,电话0512-68787995备注:考生寄出后3天内与刘老师确认材料是否收到,如发生因考生个人材料准备不足或未能按时寄送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材料集中审核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电子版材料要求按序整理,将所有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报考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提交至邮箱:ucd@mail.usts.edu.cn

2. 材料提交时间:331-411

考生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须在完成材料提交后按规定缴纳报名复试费。

六、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原则上在20254月下旬至5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一)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1. 硕博连读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 申请-考核考生通过资格审核,进入材料评价环节。

(二)材料评价

材料评价(仅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院组织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材料评价打分细则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20分)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15分)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15分)

外语水平

外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10分)

科研成果

论文、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30分)

科研潜力

创新潜质、研究计划等(10分)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适用范围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硕博连续申请-考核的考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

1. 笔试

对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土木工程学科研究进展一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2. 面试

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含5人,且为奇数)的综合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进行面试,一般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并给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

1)考生PPT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已取得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规划(时间10分钟)。

2)综合考核小组专家提问: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2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对考生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科研素质进行考核(60分)

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比例如下:

笔试成绩(100分)× 30%+面试成绩(100分)× 70%

(四)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果提交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刘老师:0512-68787995

箱:ucd@mail.usts.edu.cn

学院网站:https://civil.usts.edu.cn/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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