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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校、市两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之年。为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在各项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学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近日,苏州市委组织部也下发了《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现将做好校、市两级“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要求

 

1.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我校拟推荐:

 

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1个;

 

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苏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

 

2.此次学校“七一”表彰名额为:

 

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5个);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6名(教工20名、学生6名);

 

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3.正式党员150名以上的推荐单位,可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3名;正式党员80名以下的推荐单位可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其他推荐单位可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名;建规学院、环境学院、土木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化生学院必须有1名是学生党员,天平学院、研究生部必须有2名是学生党员;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酌情在本单位推荐;若同类推荐对象超过1个,按条件排序后推荐上报。

 

4.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酌情在本单位或全校范围内按1︰1配比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若市级的候选对象在本单位产生,必须从本单位推荐的校级候选对象中产生,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不推荐。

 

5.推荐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教学科研一线的党员和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被推荐人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一般不推荐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二、推荐对象的条件

 

此次“七一”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成绩显著;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迹突出,在学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本职,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各总支、直属支部、党工委要高度重视这次表彰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体现代表性、示范性,把“七一”表彰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示。推荐时,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逐级遴选的方式。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推荐名单确定后,各总支、直属支部、党工委负责本单位被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要做好材料的审查把关工作。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推荐审批表各一份,各类推荐审批表在组织部网页“常用文档”处下载。

 

四、时间安排

 

1.5月5日,布置各类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推荐校、市两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5月16日下班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把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送到zzb@mail.usts.edu.cn,并电话告知。

 

3.5月18-20日,组织二级党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情况介绍、评选和投票,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4.5月23日,向常委会汇报评选工作方案和提交初步人选名单,通过后进行公示。

 

5.5月25日,有关推荐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

 

中共苏州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4